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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jy04a-201304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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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魔術室
2013.04.14
怎樣寫人物
在記敘文中,除了記事外,寫人、寫景的內容也非常多,經常讀到;也經常用到。先說說寫人物。常見的有寫母親、寫父親、寫老師同學、寫周圍的朋友⋯⋯這當中,有熟悉的,也有根本不太熟悉的。究竟寫人物,有甚麼原則和要求呢?其實,無論熟悉或不太熟悉,有些要求卻是基本的。例如,要具體。熟悉的,可以除了職業特點、表現,外貌、樣子外,還寫到他(她)的性格特點、內心品格。例如,寫媽媽,最熟悉不過了,甚麼都可以寫到;但寫工人姐姐、交通警察叔叔呢?兩者又有不同,工人姐姐每天接觸,一些細節都可以寫。 讀過朱焯鄰(天主教聖安德肋小學)寫的文章《工人姐姐》,就覺得寫得不凡。僅寫她離家回鄉那天,如何一反常態,「一起坐在桌邊吃飯」,如何以「瘦弱的身子向左微傾,顯出努力的樣子」⋯⋯寥寥數筆,就從側面寫出了一家人和這位工人姐姐結下了深厚的感情 ——「這時,我看見她的背影,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了」。這種寫人物的手法就很高明。全文沒有任何抽象空洞的描述(類似「工人姐姐在我們家工作十分努力」的語句),而是具體寫一些細節,來表現人物。  還有一篇是羅詠芯(西貢崇真天主教學校)寫的《欣賞》,文章內容寫交通警察叔叔 。由於交通警察叔叔, 不像與工人姐姐每天接觸而可以近距離描寫,只能遠距離寫他如何盡職地完成他的任務了。寫他的臉部、服飾、動作、給自己的感覺 ——「他大約三十歲,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。他身穿制服,手持指揮棒,駕駛一輛摩托車,給人威風凛凛的感覺。」全文寫他如何在烈日和暴雨下,全情為市民服務。 兩篇文章都是寫人物的,但感情不同。寫女工人那篇,因為日久生情,寫得很有感情,從細節著手。描寫警察那篇,則主要具體寫他的職業表現。共同的是具體描述 —— 具體描述,就看出差別,避免描寫雷同、千篇一律,這樣才會給人較深的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