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日文章

進階搜尋
關鍵字
專欄
年份
期數
kjy12b_20210627_s
400400聖言
聖言無價
2021.06.25
《聖經》圓滿的永恆價值
在過去的十個星期中,我們先後看過五個核心價值──生命、真理、愛德、義德、家庭──在新舊兩約不同時代的涵意, 現在就讓我們回顧一下吧!  首先,舊約顯示人的生命來自天主;人死後,肉體和靈魂下到陰間,惡人長眠,義人則等待復活。 新約卻啟示生命同時來自天主和他的聖子;人死後,惡人的靈魂會在陰間受苦,義人卻得到安慰;到了末日,所有死人都會復活,義人進入永生,惡人接受永罰。 舊約顯示真理是人藉著從先知或天使聽來的天主的話,認識到天主或人的忠信可靠,以及智慧和天主啟示的真實性。 新約卻啟示真理不但指天主的正義和誠實,且是基督的真理,是基督由聖父那裡聽來的話;它能使人脫免罪惡,獲得自由。 舊約顯示愛德是天主對世人的愛,特別是以色列民中的義人,所以要求人愛天主和愛近人,但主要是同一民族的人。 新約卻啟示天主聖愛的顛峰,是他派遣聖子降生成人,讓信從他的人存留在聖三的愛內,並藉著愛包括仇人在內的所有人, 像天主一樣成全,最後獲得永生。 舊約顯示正義是天主和默西亞的本性,所以人除了審判案件時,應像天主一樣秉公審斷之外,並應尊重別人應得的權利,遵守法律規範,從而獲得天主的祝福。 新約卻啟示正義是來自天主,人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才能成義;人有義德才可以獲得天國的福樂,而只有關愛有需要的兄弟,才可以領受天國的賞報。 舊約顯示早期的家庭以父親或丈夫為一家之主,在宗教、社會和經濟方面都擁有特權,直至後期才提高了母親的地位。 新約卻啟示基督才是一家之主,家庭也不再限於血緣關係, 而是包括藉著信與愛結合的天主大家庭,所以夫妻或父母子女都應彼此相愛。 由此可見,隨著基督真光的出現,天主的啟示愈來愈明確。在現今的世代中,隨著聖神的不斷帶領,我們對聖經啟示的價值觀,相信會有更深刻的理解、更精到的體會。 所以,聖經是天主聖言,它不會因為時代久遠而無價值,反而因為它的光輝映照著每一世代,而成為我們的無價寶,引領著我們踏上天國的路途,我們當好好珍惜啊!(十二 /完)    捐款支持公教報  http://kkp.org.hk/donation
kjy12b_20210620_s
400400聖言
聖言無價
2021.06.18
《新約》中家庭之愛
耶穌的言論和行為,可以讓我們看到新約時代的家庭價值觀。 當時的家庭組織以父母子女為主要成員,所以耶穌才會說: 他來是為叫人離開自己的父親,女兒離開自己的母親,兒媳離開自己的婆母(瑪十35);只有較為富有的人,才會有僕人(瑪十25;若四53),或者有管家(路十六1)。 那時候的父母都很愛子女,例如一個客納罕的婦人求耶穌為女兒驅魔(瑪十五22),會堂長雅依洛跪求耶穌醫治他快死去的女兒(路八41),雅各伯和若望的母親求耶穌讓她的兩個兒子, 在他王國內坐在他的兩邊(瑪二十21)。由此可見,當時耶穌要門徒離開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去跟隨他,是很高的要求(路十四26)。 到了宗徒時代,家庭被賦予更高的宗教價值。 首先,保祿把家庭說成是來自天主,上天下地的一切家族, 都是由他而得名(弗三15)。 此外,保祿認為丈夫應該效法基督愛教會一樣(弗五25), 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(弗五28),不可苦待她們(哥三19);並要憑著信仰的智慧與妻子同住,尊敬她們有如共享生命恩寵的繼承人(伯前三7)。至於妻子,也應服從自己的丈夫,如同服從主一樣(弗五22)。 再者,子女應該在主內事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天主所喜悅的(弗六1);父母也要善待子女,用主的規範和訓誡,教養他們(弗六4);不要惹子女發怒,免得他們灰心喪志(哥三21)。 最後,新約作者還把舊約中稱為以色列之家的選民,轉變成為以耶穌為首,由信徒做人民的大家庭(希八10)。在這大家庭中,天主是父親(格後六18),聖徒是天主的家人(弗二19), 是天主的子女(羅九26)。 有時候,宗徒會被比作這個天主大家庭的父親,在基督耶穌內生了信徒(格前四15),像父親對待孩子一樣教導他們(格後六13;得前二11)。 有時候,宗徒也會被比作這個家庭中,撫育孩子的母親(得前二7),願意為他們再受產痛,直到基督在他們內形成為止(迦四19)。 由此可見,在新約時代,一家之主不再是父親,而是耶穌基督;家庭也不再只是以血緣關係組成, 講求權責;而也包括由信與愛結合的天主大家庭。(十一)     捐款支持公教報  http://kkp.org.hk/donation
kjy12b_20210613_s
400400聖言
聖言無價
2021.06.11
《舊約》中家庭之權
在舊約的聖祖時代,根據法律,家庭應由男女組成: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,和妻子結合(創二24);男人若與男人同寢,兩人便要處死(肋二十13)。 按照當時的法律,以色列民的家庭以男權為中心,丈夫和父親是一家之主。 丈夫可以有不只一個妻子,亞巴郎就有妻子撒辣依和哈加爾做妾(創十六3);如果丈夫在妻子身上發現了甚麼難堪的事,便有權休妻(申廿四1)。但是如果丈夫死了,妻子也有權再婚,撒辣在下嫁多俾亞之前,便曾嫁過七個丈夫(多三8)。 男女結婚後,如果有子女,這就表示天主祝福了他們(創一28)。子女要孝敬父母(肋十九3),如果辱罵父母的,會被處死(肋二十9);父母也要善待子女,例如不可以褻瀆女兒,要她賣淫(肋十九29)。 父親較母親有更多特權。語言方面,家族這個詞可以用父家來取代;天主吩咐亞巴郎離開父家,往他指示的地方去,就是叫他離開自己的家族(創十二1)。  宗教方面,父親是家庭的司祭,所以家庭的宗教生活,常由父親來主持:例如約伯清早起來,便向天主獻祭(約一5)。 社會方面,父親可以處理有關法律的一切事,甚至對子女有生殺之權:例如亞巴郎可以把兒子依撒格獻作全燔祭(創廿二2);猶大聽說兒媳與人通姦並有了身孕,便要求把她燒死(創卅八24)。 經濟方面,父親的妻子、妾侍、她們的子女、僕人、婢女都歸他所有,所以亞巴郎離開家鄉時,便帶了妻子撒辣依、他兄弟的兒子羅特和他的財物,僕婢一起去(創十二5)。如果父親死了,產業就由長子繼承,所以依撒格死前想祝福的,是長子厄撒烏而不是雅各伯(創廿七4)。 不過,到了君王時代,家庭的價值觀大大改變了。 首先是家庭組織縮小了,除了君王之外,所有家庭都是一夫一妻制的。 此外,父親的特權因被君王或長老取代而減少,母親的地位卻提高了,會在城門口被讚揚(箴卅一31);子女眾多的母親更特別受重視(詠一二七3)。此外,母親不但是父親的助手,也是子女的導師,子女除了要聽父親的命令之外,也要聽母親的教訓(箴六20)。 由此可見,舊約的家庭價值觀主要建基於法律的權責上,尚有待完善。(十)      捐款支持公教報  http://kkp.org.hk/donation
kjy12b_20210606_s
400400聖言
聖言無價
2021.06.04
《新約》中義德之恩
跟舊約相似,新約作者同樣用正義來形容天主,但更具體地描述天主秉公行審的義德:對於那些不願悔改的人,天主在顯示正義的那一天,會大發忿怒,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(羅二 5-6):凡犯了罪的人必要喪亡,都要受審判(羅二12)。 本來人犯了罪,已失掉了天主的光榮;可是天主放過人的罪, 讓人藉著天主的恩寵, 在耶穌基督內得到救恩( 羅三22-26),使凡信他的人獲得正義(羅十3-4)。 所以正義是來自天主,通過耶穌的救恩賜給人;人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而成義,就如聖祖亞巴郎因為相信了天主,才成為義人一樣(羅四3)。 由於人是藉著耶穌的救恩才成為義人,因此天主的正義,不單是指天主賞善罰惡的公義之德,也是指天主普救世人的好生之德,使眾人都能得永生。 至於新約中有關義人的觀念,仍是以遵守法律,承行天主旨意者為義人。例如若瑟是義人,所以在知道瑪利亞未婚有孕時,有意暗暗地休棄她,而不是公開羞辱她(瑪一19);匝加利亞和依撒伯爾是義人,所以他們照上主的一切誡命和禮規行事(路一6);西默盎正義虔誠,所以他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(路二25)。 可是耶穌要人修的義德,主要表現在對人的關愛上,所以在世界終結時,能夠領受天國的福樂的,就是那些在別人饑餓時供養他,口渴時給他喝,作客時收留他,赤身露體時給他穿,患病或在監裡時探望他的義人(瑪廿五37-40)。 耶穌不但要求我們關愛最小的兄弟,還要求這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,這才可以進入天國(瑪五20);意思就是不應故意在別人面前行仁義,為得到誇讚,而是要出於愛天主的純正動機(瑪六1)。 耶穌很重視義人的德行,把這義德視為獲得天國福樂的原因: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在天國內得飽飫(瑪五6);為義而受迫害的人也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(瑪五10)。耶穌還把天國的義德和天主的國等量齊觀,要求跟隨他的人,應先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(瑪六33)。 我們本不是義人,天主卻讓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而成義,並從他身上學會怎樣行仁義,我們該怎樣報答他這恩德呢?(九)    捐款支持公教報  http://kkp.org.hk/dona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