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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家長發現孩子的書包內有很多東西都不是他的,例如文具和圖書,家長問孩子這些東西從哪裡來?他說是同學送給他的,家長再三追問,孩子承認是借了不還,並據為己有,家長後來請老師歸還這些物品,竟然發覺有部分物品是公眾物品,例如圖書是從公共圖書館借來的,孩子根本知道必須交還,但出於貪心,竟當作自己物品,家長非常擔心,怕他拿了更多的東西而自己不知道。

 

其實,孩子的貪念是從佔有慾而來, 看見人家的東西而自己卻沒有,貪念便由此而起,有些孩子會用自己的方法去得到這些東西:例如儲錢,努力讀書,搏取父母的獎勵,有些則私自取去未得物主同意的物件。家長應教導孩子尊重別人的擁有權。

 

其次,有時家長太放任孩子,由得他做自己喜歡的事,那就有問題了,家長應多加留意孩子的私人物品,有沒有一些是他不應該擁有的, 家長一經發覺,就要追問物品的來源,如有問題,就要請老師協助歸還。

 

最後,家長的行為直接影響孩子,因此家長要努力做好,為孩子建立良好的榜樣,切忌任由孩子喜歡怎樣便怎樣,並要給孩子樹立良好的價值觀。

 

重點:

1. 孩子在未得物品主人同意下拿走他人的東西等同偷竊。

2. 父母如未有好好教育孩子等同合謀偷東西。

3. 良好的榜樣和正確的價值觀是父母教導孩子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