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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孩子在學校的時間不少,除了上課學習外,也有不少參加活動的時間,當中有很多與其他同學互動的機會,因此學校是一個培養社交能力的重要地方,社交能力包括認識新朋友、建立和維持友好關係、與朋友一起經歷在學校的事情等。每天跟同學們相處, 有共同開心經歷,同時,也不免有彼此意見不和,導致爭執甚至打架的情況。假如孩子爭執和打架的情況在學校發生,會讓學校知悉事件,校方的訓導組便會介入,調查事件後,有懲罰、記缺點或記過的結果。校方透過懲戒,希望學生明白到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一些後果,學生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。

 

其實,懲戒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個案, 也不一定適用於所有行為問題。一些經歷過懲罰的學生,會對此產生深刻記憶,提醒自己要保持良好的品格行為,切記不再違反校規。但是,也有一些學生即使經歷過懲罰, 卻未能汲取痛苦的教訓,繼續出現不良行為,也有一些學生經過懲罰後深深不憤,認為不是自己的責任,甚至懷著報復的心態, 或對立的態度,挑戰學校的權威而繼續出現違規的行為。因此,校方的訓導組在處理這些學生的爭執打架情況,不適宜只以同樣的懲戒方法處理,反而需要因應個別學生的情況和個別事件,提供個人化的處理。

 

面對學生爭執和打架的個案,不應只以懲戒作為唯一的處理方法,應該了解學生在事件中的詳細情況,包括動機、行為和結果。假如牽涉有人受傷,也需要了解受傷者有沒有經歷創傷。另外,需要了解他們在爭執打架後的想法,有沒有對事情產生歉意和後悔。另外,需要協助學生學習從別人的處境看事情,以了解別人的情況。學生爭執打架的情況,令人際關係出現問題,教師可協助學生和解及修補關係,並且鼓勵寬恕別人。以上的情況,也可在家庭中發生,可出現在孩子之間,也可以應用以上的方法去處理,只以懲戒作處理並不是最理想的方法。

 

重點:

1. 懲戒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爭執打架個案,也不一定適用於所有行為問題。

2. 面對學生爭執和打架的個案,不應只以懲戒作為唯一的處理方法,應該了解學生在事件中的詳細情況,包括動機、行為和結果。

3. 假如牽涉有人受傷,需要了解受傷者有沒有經歷創傷。

4. 需要協助學生學習從別人的處境看事情, 以了解別人的情況。

5. 學生爭執打架的情況,令人際關係出現問題,教師可協助學生和解及修補關係,並且鼓勵寬恕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