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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剛開埠時,到處是山野與農田,居民大多種水稻,也同時兼顧種茶、種莞香、曬鹽、養雞等生計。那時稻米也是貨幣,用來繳租,交易也以多少擔穀來計算。農民的生活十分簡單。他們紥根在田,生於斯、長於斯、死於斯,很少離鄉背井,也甚少轉變職業。

香港一年可種兩造水稻,種植週期大抵由3月至11月。每一造開耕時,先用牛整地犁田,把土壤翻鬆,同時在秧田撒種育秧。再用牛把田地的泥土耙成糊狀,把秧苗插在泥漿裡。泥土沉澱後,稻苗便紥根在地,成長時得除雜草、除蟲、施肥,留心灌水排水。當稻穗垂下,金黃飽滿時,就可收割, 用禾桶把穀粒與稻稈分離,然後曬乾……農民一年忙到晚,就指望這時的收穫。原住民的生活風俗也跟著稻米生長時段安排,如過年在春耕之前,秋祭拜山在第二造等待收割的農閒日子。12月至翌年2月有三個月休耕,農民會種些其他作物,如醃製鹹菜用的大頭菜等來幫補生計;也可趁機修整一下阡陌田梗與水利設施。

鄉民大多集合而居,按宗族組成圍村或圍屋,團抱地住在一起有利防衛和照應。但鄉族有富貧之分,細族未必有財力建圍,淪於為大族附庸也很常見。香港的鄉族大致分為圍頭、客家兩大陣營,都種水稻,有時因爭奪水源及習俗差異,不免發生糾紛。也有居民以大區域為單位來聯誼,土客分歧反而放在其次。直至20世紀50年代之前,新界鄉村大體仍維持稻米耕作的生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