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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,因為很多家庭的父母都需要外出工作,所以聘請家傭的情況十分普遍,家傭的工作除了負責處理家務外,還需要照顧孩子的日常生活,有些甚至從孩子由嬰孩時期逐漸成長,已跟孩子慢慢建立緊密的關係。有些僱主對待家傭十分好,視家傭為家庭中的一份子;相反,有些僱主則對家傭的態度較惡劣,甚至過份嚴苛,例如向家傭發出命令式的要求, 對家傭過度挑剔和批評,或對他們缺乏禮貌對待,這種關係可能影響孩子的心理狀態,因為孩子的學習和模仿能力很高,一般視父母做的事情為標準,假如父母對家傭沒有禮貌或呼呼喝喝,孩子可能會學習到這些對待別人的方式,這可會導致深遠的影響。

另一方面,家傭的工作範圍由僱主決定,在管教孩子方面,僱主需要決定家傭的參與程度,曾經有些家長希望孩子得到全面的照顧,無意中製造出「皇帝式」的生活,孩子的日常大小事情皆由家傭「服侍」,以下是一些例子:在酒樓中,看到有些孩子埋首在平板電腦上玩遊戲,不專注吃飯,於是家長命令家傭同時給孩子餵食,使孩子一心二用;在吃飯時孩子若不小心把食物弄到地上,父母請他把地上的穢物拾起放在飯桌一旁,但他表現懶惰,不願意做這簡單的事情,於是「命令」家傭負責,家傭二話不說便遵守孩子的命令,父母卻沒有介入。以上種種行為,表面上以最簡單快捷的方法處理了問題,但卻可造成孩子長遠的不良習慣,後患無窮,習慣容易養成,而改變卻很困難。

聘請家傭的家長需要留意,家傭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跟家傭的溝通方法,以及家傭的工作範圍是否恰當、會否寵壞孩子、阻礙孩子發展獨立性和培養自理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