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jy12_20170402sa

早前孩子們的外婆從外地回港數週,孩子們自然很想和外婆相聚多幾回。在外婆離港前一天,哥哥因為課外活動關係,而錯過了與外婆玩耍的機會,而妹妹卻跟外婆玩了個多小時。哥哥知道後,便很不高興,因為他覺得妹妹比他多了一次機會跟外婆玩耍,所以他嚷著當天晚上,不可帶妹妹到外婆家,令妹妹少一次與外婆相聚的機會,這樣兄妹二人跟外婆的玩耍次數便會「相同」,這才算公平。這想法看似很合理,但卻是一個十分斤斤計較的想法。

眼看哭著投訴的哥哥,真心認為他的要求很合理。於是,我本著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」的理念,說: 「好,若你覺得妹妹要少去一次才算公平,今晚我可以不帶妹妹去的。但是,早前你也比妹妹多去了一次台灣,那麼,下次我們去台灣時,你也不能去, 這樣才算公平, 你同意嗎?」哥哥呆了半响,答不上來, 卻只知這方案對自己不利,而嚷著說不可以。最後,回到家中,哥哥跟我說,他會讓妹妹跟他一起到外婆家中玩耍,因為他不想少了下次去旅遊的機會。

這令我想起瑪竇福音二十章, 耶穌所用的比喻:葡萄園主對在不同時間開始工作的工人,發放相同工資,而遭到最早在葡萄園工作的工人埋怨不公平。有時, 所謂的「公平」,背後其實可能是對別人的嫉妒。我不期望一個五歲多的小孩, 能明白何謂「大方」、「公平」,但至少可以留意一下,其實自己得到的已不少;亦不要輕易因別人多得了而生妒、自己少得了而生恨。因為多一分感恩,少一分眼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