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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,雖然只不到廿年,香港卻天翻地覆,來了一番巨變。「六七左派暴動」令港英當局知道,香港面臨著誰在主宰之爭,而能否得民心便是關鍵。若英國人想把這東方之珠經營下去,便得令香港華人有歸宿感,便得放棄以前那種得過且過的苟且心態。這種改變充分表現在當時的港督麥理浩身上。他在七十年代啟動了廉政風暴,把當時烏煙瘴氣的警界和政界來了一番大清理,令香港走上法治之路。同時繼續執行在六十年代開始的公共房屋政策,令草根市民安居樂業。繼而推出各項本土文化政策,如興建大會堂、舉辦香港周、香港節和健全社區和教育建設等等。

1972年4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身份證政策,只要華人在香港住滿七年,便可有資格成為香港的永久居民。以前,非本地出生的華人在香港只是臨時人口, 難免將香港當成是在借來的時間與借來的地方上暫且棲身的地方,但這不安全感已成過去,新身份證上的黑印或綠印因而成了「我們」與『他們』的標籤。當時,香港的經濟已相當發達,大陸仍是一窮二白,於是持黑印者便帶有「本地、富裕、文明」的氣味,綠印者則變成「想分薄我們的福利、土氣和不文明」的外來者。再加上大眾傳媒的的渲染,「阿燦」、「大陸仔」、和「表叔」等不雅形象,深入人心。

在1980年10月,港府取消《抵壘政策》,規定新抵港的非法入境者一律即捕即解,遣返原地。為配合新政策, 港府宣佈凡年滿十五歲以上人士必需領取身份證,並且隨身攜帶,以便警務人員查閱。這實際上也方便了警員平素截查許多不順眼的人物,於是無身分證者便有如過街老鼠,更加深了許多港人對新移民的歧視和排斥。

但想到六十年代的逃亡潮中,港人接濟偷渡難民的同情心,和當年火車站前每天列隊, 擠滿了身挑大包小包衣物、糧油回鄉送給親友的港人,便常令人不免詫異:對待同胞,我們為何變得如此「前恭而後倨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