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jy04b-20131013

 

七十年代初,香港仍貪腐橫行,黑幕重重。市民使用公共機構服務,賞茶錢成為慣例:救護人員接送病人往醫院前,會向病人家屬索取「茶錢」,消防員開水喉救火要收「開喉費」,留醫病人要給醫院照顧員(「阿嬸」)賞錢才可取得開水和便盆。即使是輪候公屋、子女申請入學等,任何要勞煩公職人員高抬貴手,都得託人情,行賄賂(「駛黑錢」)。
廉署成立之初,對警方調查著力甚重,並非其他公共服務系統較警隊乾淨。只因警權膨脹,缺乏制衡,犯罪分子氣焰張狂,貪官過分炫耀,惹人側目。而新成立的廉署,職員有不少是從警界轉任的,對醜聞瞭如指掌,港府要殺雞儆猴,先拿警隊開刀,便是意料中事。1977年發生警廉衝突,港督特赦之前的貪污活動,雖不免虎頭蛇尾,卻成了轉捩機會,讓一切公務人員可重回正軌,之後警察和公共機構的作風愈來愈向廉潔和接近市民轉化。八十年代,隨著代議政制的逐步展開,港人也逐漸增加了歸屬感,新一代的自我意識也逐漸覺醒,知道香港是我家, 我們都有權生存在一個較健康和健全的社會裡,人們也愈來愈習慣了對不公義發聲。
廉署和香港的許多改革都是在七十年代啟動的,許多行動都和當時的港督麥理浩有關。廉署能扭轉歪風,威力全在「港督特派」:港督代表英女皇施政,英國是君主立憲國家,政府是民選的,皇室和當政者都得視聲譽為命根。香港廉署掛起這招牌,等於把英國政壇及皇室的信譽押在國際視聽上。首任廉政專員姬達可以對本地的一切人脈和錢脈全不賣賬,是因為這權力來源與一切既得利益者無涉,不必瞧任何人臉色。英國人為何一直對香港官場的腐敗視若無睹(「隻眼開隻眼閉」),到七十年代才認真起來?全因九七大限臨近,要想安然度過,就不能不攏絡民心,而麥理浩做的其實也很有限。但肯做點事總比不做好。香港這彈丸之地和因各種原因聚居於此的港人,不是從來就只在借來的時間和空間裡,掙扎求存的嗎?港人所有的一切,哪一項不是天時、地利、人和的博奕結果?香港的廉政能堅持到底嗎?廉署也是由人運作的, 它能否起作用,起甚麼作用,全看當家的是甚麼人和大多數港人的意願,如果這世道又再變得走後門和利益輸送成風,香港的廉政會否變成美好回憶,就很難說了。
(「香港的廉政」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