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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,最令大家「頭疼」的是「寫甚麼」?

其實,「寫甚麼」不難,難度是「怎樣寫」。大家可以到書店或圖書館看看翻翻,就會發現,題材真是隨拾皆是,尤其是散文、小品,隨筆,那些題材都不外是一些身邊事、日常生活裡一些小事的感想。像《童年》、《父親母親》、《良師益友》這樣數十人各寫一篇的合集,內容都是很普通的,每個人都有父母親、老師、朋友,每個人都有童年的經歷,說明「寫甚麼」是不成問題的。關鍵倒是「怎麼寫」。每個人的個性、家庭背景、成長經歷、父母親的身份、生平、老師的趣事都不會一樣,不但放在同一本書中無須擔心重復,更因同在一書,形成多姿多彩的風格。因此,我們要考慮到是「怎樣寫」。怎樣寫才會精彩!

當然,寫甚麼也要記住一些基本的常識:

寫身邊的事。因為身邊事,多數親眼親耳見證過,寫來比較容易;縱使不是親歷過,也方便去了解。可選取有意義的入文。

寫自己熟悉的。包括自己的雙親、家人、家庭、老師、同學、學校、參與的活動、旅行見聞,家居環境、自己讀過的書等。惟有熟悉,才可能寫得充實。

寫有意義的。中外成功的文學作品,並不是文字的無意識堆砌和組合,毫無意識、意義和概念。如果這樣,它們決不會長久流傳下去。縱然看似很平常,只要深思,就會發現和挖掘它的意義來。作家和畫家、歌唱家一樣,都是很有感情的藝術家。畫家畫一幅畫,必然是那風景或人物感動了他,令他通過那幅畫注入了自己的感情。作家將想說的通過文章表達出來,隱藏或抒發了他的意見和感情。

寫自己生活、居住的地方。莎士比亞、狄更斯寫英國,巴爾扎克寫法國,老舍寫北京,沈從文寫湘西,劉以鬯、舒巷城、西西寫香港,也因為他們熟悉了自己居住、生活的國家或城市。如此一來,範圍大得寫不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