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jy04a-20130519

 

 

 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獎者莫言談到寫作要調動人的所有感覺時,有一段話說得非常精采。還是引用他的原文比較好, 以免轉述時意思變了樣:「作家在寫小說時應該調動起自己的全部感覺器官,你的味覺、你的視覺、你的聽覺、你的觸覺, 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覺之外的其他神奇感覺。這樣,你的小說也許就會具有生命的氣息。它不再是一堆沒有生命力的文字, 而是一個有氣味、有聲音、有溫度、有形狀、有感情的生命活體。」

可能有些朋友會覺得這麼說很費解, 其實,莫言的意思是:寫散文或小說都要寫得感性、形象而具體,把我們的各種感覺都寫出來。因為每個人的「五覺」(味覺、視覺、聽覺、觸覺、嗅覺)是不同的。莫言還說到「其他神奇感覺」會是甚麼呢?我的理解是心理感覺、幻覺等等, 每個人都不同。在電視、電影那麼發達的時代,影像主宰了一切,比較之下,文字顯得那麼蒼白軟弱無力,不發揮文字的優勢和功能怎麼行?例如,味覺、觸覺、嗅覺、心理感覺都是影像無法勝任的,文字就還有充分發展的空間。

請讀以下一段文字,這是台灣作家陳啟佑經典名篇《永遠的蝴蝶》的開頭一段:「那時候剛好下著雨,柏油路面濕冷冷的,還閃爍著青、黃、紅顏色的燈火。我們就在騎樓下躲雨,看綠色的郵筒孤獨地站在街的對面。我白色風衣的大口袋裡有一封要寄給在南部的母親的信。」

我們會覺得這一段文字生動形象,為甚麼呢?因為它不但寫出了的電影能夠表現的視覺映像,如下雨、柏油路面、各種色彩的燈火、郵筒,但「濕冷冷」、「孤獨地」都是人的心理感覺,未必人人相同。「看綠色的郵筒孤獨地站在街的對面」可圈可點,為甚麼那麼多景物,唯獨選寫了郵筒呢?主要是小說和郵筒有關, 這是小說中「我」的視角;電影固然也可以做到,但他們說明了一個淺顯的道理: 景物,應該挑選有關的來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