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jy10a-20120429

我在教育學院任教時,有同事要求學生在毫不猶豫的情況下,寫五個好老師的名字。他發覺大多學生都寫不出,於是他勉勵同學努力,做一個好老師,讓他們將來的學生能銘記於心。

由幼稚園到大學,接觸過的老師,為數不會太少;好的,竟然選不到五位,可見做一個好老師並不容易。但這事亦反映兩個現象:其一就是一般人對別人要求很嚴苛,尤其對老師,不輕易給他一個好字。其二就是對「傳道、授業,解惑者」缺乏感激之心。新亞書院仿效宋代書院的制度,訂有新亞書院學規,學規的第七條是這樣的:「完成偉大的學業與偉大事業的最高心情,在敬愛自然,敬愛社會,敬愛人類的歷史與文化,敬愛對此一切的知識,敬愛傳授我此一切的知識的師友,敬愛我此立志擔當繼續此諸學業與事業者之自身人格」。其中提到作為一學生,應該「敬愛對此一切的知識,敬愛傳授我此一切的知識的師友」,我覺得這是可貴的新亞精神,但可惜現在明白這個道理,認同這道理的人,似乎不多,即使是新亞校友。

教過我的老師前後有幾十位,除了極少數尸位素餐之外,我覺得絕大部份都是好老師,或許可以說我要求不高。其實,我亦非勤懇好學的學生,又怎敢對老師有甚麼特別的要求呢?只要老師能給我傳授知識,不論多少;能曉以我做人的道理,即使片言隻語,我都會覺得他是好老師,也會對他們心存感激。

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,凡人都各有長短。倘只看別人的短處,不但對老師失望,也會對所有人失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