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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剛過去的長假期,你是盡情去玩,還是努力為即將來臨的考試溫習?與智樂兒童遊樂協會(playright)總幹事王見好會面,她直言香港的兒童缺乏遊戲的時間和空間。她強調,孩子不但要「玩得對」,更重要是重視他們的「遊戲權利」。

 

(本報專訪)智樂兒童遊樂協會是本港一非牟利機構,於1987 年創立。本著遊戲能讓孩子在成長中開啟潛能的信念,智樂鼓勵遊戲,並推動社會大眾提高對遊戲的重視。「有些人認為遊戲很『小兒科』,有些人認為遊戲是教學工具」,王見好指出不少人並不認識遊戲,「其實遊戲是孩子的基本需要,這是與生俱來的。」

孩子:遊戲的主角

根據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2013年數字,香港十八歲以下的兒童逾110 萬。「孩子需要『自由遊戲』,即真正的遊戲,由孩子當主角,而非由大人主導」,王見好稱。她解釋「自由遊戲」包括三個條件:自決、自發和自主。「小孩子發自內心地玩,過程中他們可以創造不同的方式去玩,不斷探索。」

「遊戲十分特別」,王見好表示,「讓孩子自由遊戲,他們能從中發展社交、智能、創意等方面的能力,但孩子並不是因為這些好處而玩,他們是因為想玩、因為快樂而玩。」她亦糾正一個普遍的錯誤觀念,「玩具並不等於遊戲,玩具只是遊戲工具。」她表示家長可以購買玩具,亦可自製玩具,「我們推薦高遊戲價值(play value)的玩具,即是自由度高, 有不同變化和組合的玩具;每件玩具不止一種玩法。」

王見好非常鼓勵家長為孩子製作玩具,或善用家居物品,「只要有創意,隨時隨地都可以遊戲!」她舉例說明,「文具可以變層層疊,海綿、地拖通通可以成為遊戲,孩子更玩得樂此不疲。」她補充孩子的安全理所當然也需要考慮。

遊戲:孩子的權利

智樂亦會在不同地點舉辦各類型的活動,包括:醫院、學校、戶外等,為孩子創造遊戲機會。此外,他們亦為家長提供支援。該機構設於大埔的智樂遊戲萬象館為兒童提供優質遊樂空間的同時, 另設玩具圖書館,供會員借用玩具回家。王見好講解玩具圖書館的好處,「遊戲不需要擁有玩具,玩具圖書館可以避免浪費和減少負擔,支援家長。」

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31條中,訂明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,從事與他們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。然而,孩子的遊戲權利經常被忽略。「這條條文甚至被稱為『被遺忘的公約』」,王見好指出,為此,聯合國於2013年二月發出綜合指引,指引中要求已簽署上述公約的各國,重新關注孩子的遊戲權利。

「孩子能否真正享受遊戲並不單取決於家長」,王見好分析,「與政治政策、學校、社區同樣息息相關。」故此,智樂致力於推動的工作,希望老師、社工、建築師、政府部門等各界可以聆聽小朋友的聲音,改變社會認知。(澄)